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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適用范圍
本標準適用于道路照明用路燈安裝工程。
2 施工準備
2.1材料
2.1.1各種路燈燈具的型號、規(guī)格必須符合設計要求。燈具應有產品合格證,生產許可證、“CCC”認證標識。且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2.1.1.1常規(guī)路燈燈具的效率不應低于60%。
2.1.1.2燈具配件應齊全,無機械損傷、變形、油漆剝落、燈罩破裂等現象。路燈燈具的防護等級、密封性能必須在IP55以上;
2.1.1.3反光器應干凈整潔,并應進行拋光氧化或鍍膜處理,反光器表面應無明顯劃痕;
2.1.1.4透明罩的透光率應達到90%以上,并應無氣泡、明顯的劃痕和裂紋;
2.1.1.5封閉路燈燈具的燈頭引線應采用耐熱絕緣管保護,燈罩與尾座的連接配合應無間隙;
2.1.1.6燈內配線嚴禁外露,且相線、零線(N)、接地線(PE)用不同顏色置,金屬網無扭曲變形,密封墊完好。燈頭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V的銅芯絕緣線。功率小于400W的最小允許線芯截面應為1.5mm2,功率在400W至1000W的最小允許線芯截面應為2.5mm2。
2.1.2路燈安裝使用的燈桿、燈臂、抱箍、螺栓、壓板等金屬構件應進行熱鍍鋅處理,防腐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金屬覆蓋及其他有關覆蓋層維氏和努氏顯微硬度試驗》(GB/T9790)、《熱噴涂金屬件表面預處理通則》(GB/T11373)、現行行業(yè)標準《鋼鐵熱浸鋁工藝及質量檢驗》 (ZBJ36011)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2.1.3燈桿、燈臂等熱鍍鋅后應進行油漆涂層處理,其外觀、附著力、耐濕熱性應符合現行行業(yè)標準《燈具油漆涂層》(QB1551)的有關規(guī)定;進行噴塑處理后覆蓋層應無鼓包、針孔、粗糙、裂紋或漏噴區(qū)缺陷,覆蓋層與基體應有牢固的結合強度。
2.1.4普通環(huán)形鋼筋混凝土電桿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2.1.4.1表面應光潔平整,壁厚均勻,無露筋、跑漿現象;
2.1.4.2電桿應無縱向裂縫,橫向裂縫的寬度不應超過0.1mm,長度不應超過電桿周長的1/3;
2.1.4.3桿身彎曲不應超過桿長的1‰。
2.2機具設備
2.2.1手動工具:電工組合加工工具、鋼鋸、扁銼、圓銼、臺鉗、壓力案子、活扳手、套絲板、噴燈等。
2.2.2電動工具:臺鉆、電鉆等。
2.2.3測量器具:兆歐表、萬用表、試電筆、卷尺、角尺、水平尺、小線、線墜等。
2.2.4安全環(huán)保工具:手套、保險帶、標志繩、腳扣、工具袋、工具箱、垃圾清理袋等。
2.2.5其他工具:起重機、梯子、移動升降梯、錫鍋、錫勺、電爐、電烙鐵等。
2.3作業(yè)條件
2.3.1燈具的電源電纜敷設到位,并絕緣測試合格。
2.3.2場地平整,具備施工作業(yè)條件。
2.3.3高空安裝的燈具,地面通斷電實驗合格。
2.4技術準備
2.4.1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齊全。
2.4.2施工方案編制完畢并經審批。
2.4.3施工前應組織參施人員熟悉圖紙、方案,并進行安全、技術交底。
3 操作工藝
3.1工藝流程
測量定位→基礎施工→燈桿、燈臂及燈具安裝→接地接零保護→接線→路燈控制系統安裝→
→絕緣測試→試運行
3.2操作方法
3.2.1測量定位
3.2.1.1根據路燈安裝施工圖及道路中心線和參考點,確定路燈的安裝位置及基礎高度,并標出基礎安裝位置?;A頂面標高應提供標樁。
3.2.1.2直線桿順線路方向位移不應超過設計檔距的3%;直線桿沿線路方向橫向位移不應超過50mm;轉角桿、分支桿的橫線路、順線路方向的位移均不應超過50mm。
3.2.2基礎施工
3.2.2.1根據施工圖要求的基礎尺寸、標高挖好基礎坑,基礎坑的開挖深度和大小應符合設計規(guī)定?;A坑深度的允許偏差應為+100mm、-50mm。當土質原因等造成基礎坑深與設計坑深偏差+100mm以上時,應按以下規(guī)定處理:
(1)偏差在+100~+300mm時,應采用鋪石灌漿處理;
(2)偏差超過規(guī)定值的+300mm以上時,超過的+300mm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、石夯實處理,分層夯實厚度不宜大于100mm,夯實后的密實度不應低于原狀土,然后再采用鋪石灌漿處理。
3.2.2.2根據設計要求的混凝土強度等級采用一次澆筑法制作混凝土基礎。
3.2.2.3當鋼筋混凝土電桿采用直埋和拉線穩(wěn)固的方法時,電桿基坑深度應符合設計規(guī)定。對一般土質,電桿埋深宜為桿長的1/6,并應符合表3.2.2.3的規(guī)定。對特殊土質或無法保證電桿的穩(wěn)固時,應采取加卡盤、圍樁、打人字拉線等加固措施。